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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20-07-03 14:11:00   浏览次数:5847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891115,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残联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310,巡察组向市残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6方面35个问题,市残联党组对照整改要求,细化制定了108项整改任务。市残联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明确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同志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抓好职责范围的整改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认真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重点针对巡察指出的六个方面梳理整改清单,确立巡察整改工作总体时间表、路线图和工作目标,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科室之间工作合力不够。各科室习惯于单打独斗,条口工作相互配合不够。残疾人信息在科室之间对接共享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已建立完善中层干部季度交流工作例会制度,并在4月召开工作例会形成会议纪要。每年更新的动态数据库及时发放给各科室(中心)共享。

2.关于工作纪律执行不到位。会风会纪不严肃,存在频繁进出、手机未设置静音等现象。个别同志存在无故缺岗、看网络电视等现象问题的整改。

制定《残联2020年作风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作风效能督查,对发现无故缺岗、看网络电视等现象进行通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节严重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4月在残联系统开展明查,并就明查中发现的问题专门下发督查简报。

3.关于党员管理不够规范。党员信息不完整,截止20196月实有党员22名,两册一本中只有19名党员的相关信息问题的整改。

加强党员管理,核实、完善党员信息,督促党员按照要求填报相关材料,确保两册一本中包含所有党员的相关信息。

4.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部分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问题的整改。

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了解把握财政支出的规定,增强对指标精神的深度理解和指标下达时间的准确把握。严格执行预算,强化预算监督管理,确保支出项目与专项资金一一对应。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31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力度不够,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各界重视和支持的成效不够理想。残保金未做到应征尽征。机关事业单位残疾人保障金征收率较低,2018年度缴纳单位占应缴单位总数的25%,收缴金额占应缴金额的14%,对此残联虽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效果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加大党的涉残政策法规贯彻力度,推动残工委办公室实体化,推行例会制度,定期组织成员单位研究涉残工作,充分发挥残工委协调相关部门作用和优势。对拖欠、不缴、拒缴行为可依照相关管理规定下发告知书,督促其履行义务。

2.关于康复工作建设滞后基础薄弱。本市无定点康复机构,缺少专业康复指导员,市、镇、村三级康复室器材利用率不高问题的整改。

培育2家专业的康复训练定点机构。督促指导基层康复站点、定点康复机构开展相应的康复服务。

3.关于残疾人事业宣传氛围不够浓厚。培树残疾人先进典型和扶残助残先进典型不够多,影响力不够大,对残疾人奥运冠军邹莉娟的拼搏精神宣传不够广泛,有组织、常态化地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频次不够高,残疾人事业的社会知名度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已成立残联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信息报送,网站管理,微信更新责任人。在微信公众号及扬中日报宣传惠残政策。已将邹莉娟的事迹放入残联宣传片进行宣传。下一步准备在第30次助残日上加大助残社会宣传;组织残疾人郭霞励志故事读本首发仪式;做好2020年度江苏省自强模范和江苏省助残先进单位的申报评选工作,同时做好对先进人物和单位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和组织学习等工作,提高社会对残疾人事业的关注度,扩大残疾人事业的影响力,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风气和社会氛围。

4.关于“2016年以来,市残联实施了扶贫基地、技能培训、托养中心、残疾人之家、工作站、无障碍村社区等多个项目,每年投入资金300余万元,补助单位90余个(次),但部分项目质效不高。残疾人技能培训工作针对性不强。部分培训选择参加对象不精准,培训课时不足,培训内容和人员重复问题的整改。

正在修订完善《扬中市残疾人托养机构管理办法》,对托养服务的项目实行量化管理,对服务人次、时长等实行动态考核,市残联不定期开展检查。正在对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进行摸底,全面了解本市残疾人就业、培训需求。下一步针对不同类别的残疾人和调查结果制定技能培训计划,开展符合残疾人需求的培训项目。

5.关于服务残疾人就业渠道不够便捷。对全市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失业、待业、就业情况不能准确、及时掌握,就业信息发布渠道狭窄。就管中心通过扬中残联微信平台发布的企业招工信息,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很难通过此渠道获取信息。扶贫基地运行不够规范,辐射作用有限问题的整改。

通过微信公众号、残疾人手机信息定向推送相关信息。加强与融媒体中心的合作,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和动态。2020428在扬中日报刊登《2019年度扬中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年审公告》,429在扬中日报刊登《关于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的通知》,并同步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下一步着重向提高建档立卡户质效倾斜。落实精准扶贫结对签约措施,每家基地确保签约1户残疾人建档立卡户,保证基地工资收入,巩固脱贫成效;扩大建档立卡残疾人受益面,基地其他安置和辐射人员的选择优先向建档立卡户倾斜,让更多的贫困残疾人增加收入。

6.关于残疾人之家运行质效有待提高。村干部兼职承担日间照料、庇护工场等工作,工作经费和力量难以保证。服务人数普遍达不到15人的规定要求,运行不够正常。市残联对居家服务的频次、内容无统一标准,实践中存在一定的随意性问题的整改。

正在修订完善《扬中市残疾人托养机构管理办法》,下一步提请市政府出台《扬中市残疾人之家建设实施方案》,通过推进残疾人之家运行试点,整合资源,落实建设任务和部门责任,明确人员和财政补助资金,围绕七有七服务,推进残疾人之家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7.关于残疾人无障碍村(社区)建设不达标现象突出,设施缺乏系统性,利用率不高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无障碍村社区建设标准,制定下发文件《扬中市2020年度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通知》,对盲道、残疾人车位、轮椅坡道等建设进一步细化标准和要求,对施工单位配发教材《无障碍实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并加强现场监督,确保标准统一,规范建设。

8.关于领导班子创新意识和担当精神有所弱化。个别班子成员拘泥于老办法、老惯例,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主动改革创新的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推动残联系统改革,围绕去四化、强三性,明确工作要求,坚持服务大局,不断增强残联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战斗力,正在制定残联改革文件。下一步积极争取组织部门的支持,调优配强班子。结合新中心投入运营,探索残疾人康复工作新路径,整合各类有效资源,提升残疾人服务内涵(与人民医院合作康复院区)。

9.关于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不够深入,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部分指标推动落实力度欠佳,如将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康复专业队伍建设、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等等,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不定期在微信公众号和扬中日报宣传就业政策,对残疾人开展摸底调查,了解残疾人就业需求。下一步有针对性开展残疾人就业培训;排查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障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商议纳入社会保障范围的方案,提请相关部门组织实施。会同人医努力打造专业的康复医疗团队,提升专业技术水平。

10.关于规范性文件拟定不够及时,2016-2018年省市残联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残疾人之家的建设意见,但是我市的建设方案迟迟未能出台问题的整改。

正在起草残疾人之家建设方案,下一步结合扬中实际,提请市政府出台《扬中市残疾人之家建设实施方案》,已列入政府发文计划。

11.关于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学习成效不够明显。党员对两个维护三大攻坚战等基本知识知晓率仅为25%;市残联干部职工对全国助残日不够了解,83%的残联党员不清楚具体时间问题的整改。

已制定扬中残联2020年学习教育方案,全体干部职工每月第一周周三下午为固定学习时间,开展集中学习,已组织开展一次理论业务测试。下一步强化学习效果的运用,把学习出勤率和学习成绩列为工作人员考核评优依据。测试不及格或出勤率不够85%,评优一票否决。

12.关于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不到位。20176月制定《扬中残联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没有文号,与市委办的文件要求不符。学习入脑入心不够,部分党员心得体会从网上抄袭。查摆问题不严肃,部分党员个人问题清单雷同。部分党员连续两年查摆问题和整改措施相同问题的整改。

加强党员干部职工学习管理,已制定扬中残联2020年学习教育方案,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教育,深入进行交流研讨,确保学习教育入脑入心。下一步建立学习汇总材料双查机制,查年度学习收获体会进步情况,查网络相似度情况,超过30%的需要重新撰写,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批评教育。

13.关于未明确分管领导,未定期专题研究、分析研判,无计划,无督查,无总结。近三年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职述法报告未体现意识形态工作内容。意识形态四大阵地建设力度不大,扬中残联微信公众号的社会关注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已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研究部署,全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以上。持续保持微信公众号的更新数量,多渠道拓展微信公众号关注度:利用残疾人专属节日,及残疾人换证、办证、窗口服务时,引导残疾人及家属扫码关注残联公众号。

14.关于党组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专门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不多,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还有差距。党建工作满足于做台账,对实际工作成效关注不够。党组织的感召力不够强,中层干部中非党员占比37.5%;康复中心办公区域一般工作人员8人,党员仅2人。党建品牌引领力不够强,党员对残联党建品牌的知晓率仅为25%”问题的整改。

加强青年同志培养,增强党组织号召力,已有2名同志递交入党申请书。利用讲学平台给年轻同志搭建舞台,提升年轻同志对党组织的信赖感;要求中层以上非党干部列席党员支部学习活动;擦亮携手联心党建品牌,结合三进三查工作,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基层走访,倾听残疾人的心声,核实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加强与残疾朋友的沟通联系,让社会各界关注关爱残疾人;党组全年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不少于4次。

15.关于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支委会理论学习多,讨论支部活动少。党课材料准备不够细致认真,部分从网上下载问题的整改。

把理论学习与高质量发展结合,支委会专题研究支部活动,全年开展支部活动不少于4次。第一季度支委会分别讨论了换届选举事项、支部支委换届选举工作以及巡察整改三清单内容。

16.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有待提升。民主生活会流程不够规范,在前期准备阶段,以征求意见代替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上,个别领导干部只讲存在问题,没有深刻剖析思想根源问题的整改。

规范民主生活会流程,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坚持问题导向,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在民主生活会上,切实针对存在问题做到深刻剖析思想根源。

17.关于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间,班子成员与分管条口党员干部间,谈心谈话不多,谈话多为工作情况交流,对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未全面深入掌握问题的整改。

班子成员之间廉政谈心谈话全年不少于4次,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廉政谈心谈话全年不少于4次。4月份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廉政谈心谈话一次。杜绝在谈心谈话中以工作交流代替思想交流。

18.关于市残联党组在干部能力培养和素质提升上,力度不大、效果不佳。后备力量不足。全会副股级以上干部8人,其中40周岁以上7人。31名在职人员中15人为社会化用工、专职委员和临时人员,队伍稳定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加强干部培训。组织中层干部参加省市残联业务培训。目前办公室主任韩传会已完成浦东干部学院网络学习课程,接下来就管中心主任王龙华将参加浦东干部学院网络学习;整体提高社会化用工、专职委员和临时人员收入水平;加大后备干部培养力度,选拔1-2名年轻同志充实中层干部队伍。

19.关于岗位交流机制不健全。个别干部任职时间长达10年,一直未轮岗问题的整改。

建立和完善岗位交流机制。拟在下半年开展一次中层干部轮岗。

20.关于干部素质参差不齐。有的对残疾人政策了解不深入,有的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对工作缺乏思考研究问题的整改。

已制定扬中残联2020年学习教育方案,提高业务学习占比,提升干部职工素质。每季度召开中层干部例会,加强业务研讨和交流,提高理论思维能力。下一步建立中层干部定期述职制度,营造能者上、庸者下的氛围。

21.关于效能督查缺位。残联虽然建立了作风效能督查制度,但督查的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效能督查机制,建立分管领导带头督查制度。4月份在残联系统开展明查,并下发督查简报。下一步组织开展作风效能提升月活动,进行一次作风效能问题自查,组织一场作风效能专题教育,谋划一项作风效能特色工作,开展一次作风效能正面宣传,把作风效能建设纳入一岗双责清单。

22.关于工作作风延迟拖拉。家电赠送工作不主动,残疾等级复评不及时等问题,造成一定的社会反响问题的整改。

提高工作效率,在救助服务上不断改进,主动性意识要加强,各类家电收到后积极联系各乡镇残联工作人员,对申请表上的家电需求认真审核并发放到位,并加强后续跟踪。根据苏残发[2017]7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残疾评定工作,严格残疾评定工作流程。加强制度化建设,建立残疾等级复评制度。

23.关于“‘机关化现象一定程度存在。个别领导干部把工作布置当成工作落实,对基层情况了解不深不透;部分科室(中心)习惯于上传下达、审核材料,坐办公室多,下基层指导和督促检查少。部分科室(中心)习惯于按部就班,残疾人康复工作多年来还是老项目、老标准问题的整改。

通过开展三进三查、助残日慰问等下基层走访活动,深入基层,了解基层工作实际。已制定三进三查活动方案,助残日活动方案及慰问名单。下一步通过三进三查、助残慰问深入基层;在新胜社区和红联村开展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建设。

24.关于政策宣传形式单一。惠残政策宣传不到位,对相关救助和项目扶持政策公示不够到位,社会公众了解政策的渠道较窄。每年在步行街宣传,未能深入到残疾人及家庭,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的整改。

多渠道拓展惠残政策宣传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融媒体平台不定期发布惠残政策;向残疾人手机定向发送信息;利用残疾人专属节日,及残疾人换证、办证、窗口服务时,加强政策宣传。借助三进三查、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动态数据更新机制等,深入残疾人家庭,面对面进行涉残政策宣传。已制定三进三查活动方案,已下发举办2020扬中市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动态更新工作培训班的通知。下一步开展三进三查、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动态数据更新工作。

25.关于走访服务融合渗透不够。未主动与教育等部门对接,了解残疾学生及毕业生信息,及时为他们提供服务。针对残疾人群体开展大走访活动成效不明显,了解残疾工作情况和残疾人的需求建议,不够深入细致问题的整改。

已下发举办2020扬中市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动态更新工作培训班的通知。下一步在开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动态数据更新中,每人至少收集1条及以上残疾人需求信息;定期与教育部门对接,了解残疾学生及毕业生信息,及时为他们提供服务。

26.关于教育内容比较单一,未能够结合残联工作实际和梳理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教育。对《党章》《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学习入脑入心不够,个别党员不熟悉六大纪律的具体内容问题的整改。

已组织一次关于党纪党规知识测试,下一步结合残联廉政风险点组织开展一次廉政风险专题学习。

27.关于对党风廉政主体责任重视程度不高,201620172018三年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内容基本相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时紧时松,对下属科室及其人员执行纪律情况抓得不严,存在一定程度的老好人思想,在与科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时习惯于以工作交流代替问题提醒,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不足,四种形态未有效应用。个别班子成员三年述职述责述廉述法报告中查找问题完全一致问题的整改。

在谈心谈话过程中,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下一步制定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结合清单和实际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的督促指导,结合自身实际开展问题排查,认真撰写述职述责述廉述法报告。

28.关于个别科室职责安排不合理,存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问题。评残与相关信访举报处置同属于事业科的职责范围;评残专家库人员不足,在评定及复评的公平公正性上存在一定风险。廉政宣传教育不到位。风险防控意识不够强,部分党员干部认为残联是清水衙门,不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拟增设权益保障科,并向编办报批;积极和市卫生健康委磋商,增加我市残疾评定专家库人员,争取达到每个科目类别不少于3人(精神残疾例外);争取上级残联集中开展培训,培训合格并取得残疾评定资格认定后加入我市残疾评定工作;搜集残联系统及其他民生条口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加强廉政教育。

29.关于有的项目创新示范性不足,如村(社区)残疾人工作站项目,大部分是常规工作,准入门槛较低。有的项目考核标准比较笼统,区分度不高。有的项目考核分值与补贴金额关联度不高。有的项目内容划分不够清晰。残疾人之家与托养中心项目服务对象有交叉重复问题的整改。

加强残疾人工作站的基础工作,做好底册制定、调查摸底、需求调查、问题分类、政策解读等工作。理顺托养中心与残疾人之家的关系,具备与残疾人之家共建的进行归口管理。下一步细化托养机构考核标准,以提供的服务数量和质量为重点。补贴金额按照基本性补贴+奖惩性补贴来计算,考核分值直接与奖惩性补贴挂钩。

30.关于房屋产权权属不清,合同履行不及时。康复中心的产权变更不及时,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问题的整改。

根据市政府要求,正在与原资产所有人协调,将康复中心资产直接过户给绿洲新城公司,冲抵部分代建扬中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费用。

31.关于康复器材库存台账不完整。康复中心只对各镇(街、区)康复器材的领用情况进行了汇总,未对购买及捐赠的康复器材库存情况进行台账管理,不能真实完整地反映康复器材的库存情况问题的整改。

正在建立康复中心管理台账。下一步定期对康复器材的购买、捐赠、领用、库存情况进行核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1-8822507088220959;邮政信箱:扬中市扬子河北路358号扬中市残联;电子信箱:yzhcanlian@126.com

中共扬中市残联党组

202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