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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打造科技创新项目的“阳光评审”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18-12-13 11:11:00   浏览次数:6132

近期,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本年度本市级科技创新项目进行了评审、验收。在认真落实科技体制改革各项要求的同时,市科技局积极推行科技项目专家评审与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就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性实践,确保各项科技经费真正用到促进企业科技研发、推动成果转移转化上来。

一是随机抽选确保公平公正。在省科技厅、镇江市科技局专家库建设基础上,建立了由15000余名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各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库,每3年对专家库全面调整1次。该专家库技术领域广、专家数量多,既保证了项目评审验收专家符合当代科学技术发展的潮流,又通过随机抽选,使项目评审验收的公平公正性得到充分保证。

二是组评分离确保分权控权。在各本级科技创新项目评审验收中,各业务科室根据参评项目的技术领域及专业需要,列出所需的专家类别、人数和回避专家名单,报分管领导审核后交综合计划科;综合计划科根据需求,在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在专家库中随机遴选专家,严格资格审核,组成专家评审组。整个过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对于有可能影响评审验收公正公平的,如与申请项目有产学研合作关系,与项目申请人有师生、亲友关系的专家,一律按规定实行回避。

三是全程监督确保风险可控。为确保评审质量,强化风险防控,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从评审验收方案、评分细则研究制定,到评审验收专家的选取,再到评审验收现场组织管理,全程跟踪,全面监督,全环节留痕管理,确保评审流程严格按程序规范化执行。

四是扎紧“笼子”确保阳光透明。廉政风险防控筑堤行动融入科技创新项目评审验收全流程,不断完善内控制度,抓好贯彻落实,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建立项目评价体系。针对不同的项目分别制定科学化、量化的评价体系和标准,防范专家评审中一些随意性、盲从性和片面性现象。建立专家评审评议责任制。对专家的评审行为实行责任制,规避少数专家对项目不深入了解、不认真阅读评审资料、不公正打分情况。建立项目公示制度。凡拟立项项目均在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截至目前,已有100余个本年度本市级科技创新项目得到立项或验收,涉及工业、农业、知识产权、社会事业等诸多领域,一批科技型企业脱颖而出,一批创新需求得到挖掘培育,财政科技投入结构进一步优化,“阳光科技”受到社会各方面良好评价。(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