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宣传教育 » 正文

大行公司:读懂“监察全覆盖”,深刻理解《监察法》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18-05-25 16:01:00   浏览次数:4177
  “作为一名国企中层干部,我以往在思想上或多或少存在党对我们非党员干部缺少有效制约这样的错误认知,今天,学习了《监察法》,我了解到我们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已经明确被列入监察范围,明显感觉被戴上了‘紧箍咒’。”《监察法》学习会结束后,大行公司的一名中层干部表示。
  监察体制改革之前,国有企业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并未被纳入行政监察的范围内,存在监察盲区。监察法第三章第十五条明确以法律的形式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等公职人员纳入监察范围。今年以来,大行公司为适应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国有企业干部队伍。
  一是风险防控常态化。对照《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筑堤行动”的实施意见》,细化国有企业监管方面的条文,按照“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位、责任落到人”的要求,对查找出来的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逐一分析,完善内控制度,形成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二是警示教育多样化。开展廉政谈话,拉紧纪律“警戒线”;组织观看《唤醒迷失的初心》、《蜕变的权力》警示教育片,学习违纪违规典型问题的通报,以案明纪、引以为戒,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积极推广“清廉镇江”、“江洲清风”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充分发挥互联网平台学习“速读国家监察法”等最新理论知识。
  三是队伍建设专业化。学习《关于开展“履责担当 从严治党”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不仅班子成员严格对照文件要求抓好落实,而且深入党委各党支部及公司各部室(子公司),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力争把公司的干部队伍建设得更有理想、更有力量、更有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