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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坚持四“零”联动,构建安全办案闭环格局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18-07-30 09:02:00   浏览次数:9312
  今年以来,扬中市纪委市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始终把审查调查安全贯穿于监督执纪监察全过程,通过抓好教育、制度、监管、督查等措施,切实消除薄弱环节,着力构建安全办案闭环格局。
  加强教育培训,确保思想认识“零懈怠”。将上级纪委监委关于审查调查安全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通报作为学习重点,分别组织召开委领导班子专题学习会议、委机关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查调查人员安全工作会议,层层传达通知和会议精神,督促审查调查人员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开展消防安全和急救知识业务培训,邀请消防专业人士和医护人员讲解相关知识,并组织应急演练,帮助审查调查人员提高处理突发状况的应急能力。
  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责任落实“零真空”。严格执行执纪审查安全相关规章制度和要求,落实好《江苏省纪检监察机关“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操作指引》等相关制度。各镇(街、区)结合实际,完善一般性谈话场所建设和安全制度保障。由分管案件和案管工作的领导班子带队,定期开展安全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出现的“走读式”谈话不规范、安全预案准备不充分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重大案件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执纪审查安全责任,指定案件副组长担任安全员,逐人签订安全责任清单,压实安全责任。
  加强内部监管,确保案件审查“零错位”。针对监委成立后调查工作与之前相比程序更多、标准更高、时间更紧的情况,研究制定审理提前介入等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在事实认定、证据完善、款物处理等方面从法律法规角度提供指导,确保审查调查程序合规合法、取得的证据符合刑事诉讼证据标准。
  加强规范督查,确保程序衔接“零缝隙”。配套出台《一般性谈话交接单》《谈话登记表》等台账,要求对审查对象进行谈话时,必须制定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对审查对象身体、工作履历、家庭情况、工作表现、为人处事和性格特征等进行安全评估,做到“六必知”。明确谈话人员要求、谈话时间、谈话对象用餐等具体安全措施,在谈话过程中密切关注谈话对象身体状况。谈话结束后,做好谈话对象思想疏导工作,按照“谁送谁领,谁接谁送”的要求将谈话对象安全送回,并履行“手递手”交接手续。(施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