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巡视巡察 » 正文

市金控集团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22-11-29 16:55:00   浏览次数:314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巡察组于202239519对我单位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75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金控集团党支部通过召开专题支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等,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对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由金控集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协调推动问题整改,确保巡察反馈的相关问题在限期内整改完毕。

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取得实效。按照依法依规、立行立改、实事求是、举一反三的原则,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注重强化日常督导,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3个;制定的55条整改措施,已整改落实到位6条,49取得明显成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集团未能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与金融业务融合不够紧密。2020年、2021年未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国有企业改革方面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进行专题学习。问题的整改。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先后专题学习中央政治局617日《关于十九届中央第八轮巡视金融单位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和国企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

2.关于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结构不到位。未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制度文件中,公司章程中未体现党的组织架构及党组织议事规则。贯彻落实党组织前置研究重大事项制度不规范,虽然制定了《金控集团党支部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但并未真正贯彻落实,未见前置讨论过程记录。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相关文件中,将党的组织架构及党组织议事规则在集团章程修订凸显,并贯彻执行。

二是贯彻落实党组织前置研究重大事项制度,编制印发《中共扬中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规程》,严格执行《金控集团党支部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党组织专人记录前置事项讨论过程。

3.关于董事会建设不够规范。支委会、董事会、经理层办公会权责不清、界限不明,与会人员和会议研究事项高度交叉重合。董事会会议记录未经董事会成员签字确认。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清单中无具体权限额度,缺乏可操作性,缺少经理层对董事会决议执行落实情况的报告。问题的整改。

一是明确支委会、董事会、经理层办公会的职责权限,形成《支委会、董事会、经理层办公会分级决策权限清单》充分发挥各会议职能。

二是落实董事会会议记录经董事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三是完善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清单以及经理层对董事会决议执行落实情况报告出具《董事会决议及纪要内容落实情况汇报》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监事会作用发挥不够充分。2020年、2021年分别召开一次监事会,讨论研究的内容仅为听取当年度财务情况报告,形式简略、内容单一。监事会未能有效发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行为的监督作用。问题的整改。

按时召开监事会议,将上年度财务报表、本年度财务状况(年度经营目标)纳入监事会议事内容,加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监督,充分发挥监事会作用,走访调查6名新增外部董事个人征信、竞业禁止、廉洁自律、履职尽责等情况。

2.关于投资渠道不宽,发展后劲疲软。目前集团传统的融资担保、还贷周转、小额贷款业务已经到了行业天花板,近年来,集团每年的投资性收益都在4500万元左右徘徊,新兴的股权投资业务中,已上市的只有通灵股份,后续投资项目总量偏少,投资业务拓展乏力。自主获取项目信息的能力不强,投资项目过于依赖合作的专业机构或上级推荐,多为拟上市项目,大多采取跟投的形式,投资回收期较长,二级市场项目参与度低。投资决策机制较为僵硬、固化,偏重于行政化手段而不是市场化方式。 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对直投项目美科股份、中顺环保以及跟投项目发达集团、青岛朗夫等的上市督促跟踪;积极开展对X项目二级市场定增项目的论证评判等。

二是拓宽项目自主获取通道,将自主获取项目信息数量与考核挂钩,重点开展自主获取的红曲霉素、透皮粘膜等一批项目的落地与投资洽谈事宜红曲霉素项目已在扬中注册落户项目公司。

三是加强对已投项目亿阀股份、利民纸品、领誉纤维的投后管理,定期出具季度投后管理报告,加快投资本金全部回收进程,缩短投资期限。

四是开展与中信证券、中泰证券等券商的合作交流,共享行业研报,在聚焦的光伏新能源、汽车制造、临港产业中,为项目尽调研判引入专家,建立健全第三方咨询制度,拟定《专家咨询制度》,提高市场化投资决策水平。

3.关于金融业务创新成效不明显。对融资租赁等创新业务拓展总体持严谨审慎、等待观望态度。金润融资租赁公司成立于20188月,截至目前,累计投放金额达1亿元,但出于风险管控因素考虑,90%以上的业务量都是支持国有企业,对扬中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支持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与金融机构(中泰证券、中信证券等券商)的合作交流,重点与有上市需求企业或产能扩张企业开展业务对接9月为开发区中电电气办理了融资租赁业务。    

二是走访各镇街区经济部门,了解当地企业经营、扩产状况,适时营销,进一步加大对实体制造业企业的支持力度,正在积极对接两家民营企业

4.关于风险防控存在重事前、轻事中事后现象。集团对投资项目缺乏成文的投后跟踪管理机制,对企业关键信息掌握不及时;保后跟踪不实,对保后企业信用情况未能及时跟踪了解,采取防范措施,造成担保代偿。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投后跟踪制度,加强投后跟踪管理。风控法务部编制《扬中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后管理办法》,将投后管理工作制度化、流程化,提高投后管理效率,降低项目退出风险。

二是善项目评审机制,加强项目事中管理。多部门协作修订《扬中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评审管理办法(暂行)》,同时,重新调整担保、小贷、融资租赁等业务板块项目评审会成员,提高项目评审效率和专业水平,加强项目风险防范。

三是完善保后跟踪制度,明确保后跟踪流程和节点要求,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工作,降低担保代偿概率。风控法务部与担保公司共同修订了《扬中市融资担保公司保后管理办法(暂行)》,进一步明确了保后监管工作的流程和节点要求,力求做实、做细、做精保后工作。

四是按照一企一档工作要求,逐步完成投后、保后企业管理工作,实现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督互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约谈企业实际控制人并限期解决。针对项目不同时期的发展情况予以重点关注,加强与企业实控人沟通,做好项目退出工作

5.关于反担保措施不力。截至2022425日,在保笔数169笔,担保余额6.4亿元,剔除小微贷业务65笔,剩余104笔在保业务中,69笔采用信用担保方式,占比66.35%35笔采用资产抵质押方式(资产二押的有4笔),发生代偿后资金追回难度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新增担保业务原则上要与有风险共担机制的银行合作,分别与紫金农商行、工行、南京银行、邮储银行4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20221-9月新增“小微贷”93笔,30222万元;新增“微企易贷”16笔,3300万元。并与农商行、恒丰银行建立风险共担机制,9月农商行新增3户,恒丰银行新增1户。

无风险共担的存量业务尽可能能平移到有风险共担的银行或相关业务品种。目前,存量客户已从无风险分摊银行平移至有风险分摊银行。

三是新增民营企业担保原则上需要有不低于担保金额30%的抵(质)押。9月新增恒丰银行一户300万元,按照与恒丰银行风险分摊协议,担保公司承担80%担保责任,新户实际担保责任余额240万元,该客户提供抵押价值80万元的房产作为反担保,已超过30%

6.关于担保代偿追偿手段单一。代偿绝大部分采取诉讼方式进行追偿,追偿效果不明显。近两年担保代偿金额均超过清收金额。问题的整改。

一是除了货币资金追偿,考虑增加资产抵债清收方式,灵活多途径追偿。目前,一企业客户分别以房产抵偿两起代偿款。

二是清收措施多样化:协议清收、债权转让、反担保方平移贷款等。目前,担保公司与1家企业签订还款协议和补充还款协议,与2家企业等签订房产抵债协议,与2家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并新增执转破清收方式,共申请13户,法院已立案2户。

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召开次数不多,存在重业务轻思想工作倾向。问题的整改。

深刻领会习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部署,编制印发《落实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工作制度,集团党支部以喜迎党的二十大为工作抓手,先后组织开展“永远跟党走”、“喜迎二十大”、“礼赞新时代”等主题教育活动,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深化全员意识形态教育,让意识形态植入员工脑海,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8.关于工作责任落实不细。对基层意识形态工作缺乏深入研究和推进部署,2021年初集团领导与各部、室、子公司负责人签订的部门目标责任制中,缺少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详细表述。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基层意识形态工作的研究和部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集团领导和部、室、子公司目标责任制中,为加强意识形态管理提供坚强保证,党支部与领导班子签订2022年党建责任书(含意识形态)、与部室子公司负责人签订2022年经营目标责任书(含意识形态),真正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与公司各项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9.关于阵地建设成效不高。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手段缺乏系统性、时效性,金控e家微信公众号运营建设和管理制度中流程、方法等细节还未一步完善,个别内容更新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编制金控e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下发《关于印发〈扬中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运行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扬金控﹝202211号),明确工作职责、完善运营流程、方法,及时更新微信公众号内容。

10.关于领导班子成员未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对主管、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工作部署多、指导督促少,有些工作仅停留在每月的办公会议上布置给部门负责人,对落实、完成情况跟踪关注不到位,对下属单位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印发《金控集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在领导班子成员个人目标责任制中予以强化。同时,党支部与领导班子签订2022年党建责任书,班子成员对主管、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予以高度重视,履行“一岗双责”平台上报,加强下属权力节点运行监督管理力度。

11.关于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大,监督方式单一,日常监督常以廉政教育为主,监督检查频次不够,针对资金管理、资产处置、项目管理等领域的专项监督检查、嵌入式监督偏少。问题的整改。

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拓宽监督渠道,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次,主动强化资金管理、资产处置、项目管理等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力度,延伸监督触角,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一是开展“下沉式调研”,围绕助企纾困政策落实、党员干部工作作风等开展专项监督,实地走访担保公司、小贷公司服务企业。

二是围绕项目回购、资产处置等情况,与投融资部负责人谈心谈话,实地走访项目一线,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全程监督

三是拓宽监督渠道,印发担保公司、转贷公司、小贷公司客户告知书,明确规定业务办理“八严禁”行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四是加大日常监督频次,经常性突击检查干部员工作风建设,定期检查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2.关于接待、工作餐审批把关不严。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商务接待及员工工作餐标准,公务接待、商务接待无相关来访单位派出公函,接待费用审批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制定接待管理办法,执行公务接待、商务接待及员工工作餐标准,规范接待费用审批流程。

一是依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扬中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扬办发﹝20214号)和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公务接待费财务报销流程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扬中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二是制定、下发《关于印发〈扬中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扬金控﹝202212号),执行公务接待、商务接待及员工工作餐标准,规范接待费用审批流程。

13.关于慰问费支出不够规范。单位员工内部慰问费用未在工会账户列支,部分慰问事项未注明慰问人员具体姓名,仅以某先生、某女士代指,慰问费报销单签章栏空白。问题的整改。

一是依据《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扬工发﹝201824号)文件要求,将资金纳入工会预算、决算统一管理。

二是按报销流程支出慰问费,将慰问费支出报销凭证填写规范。

14.关于私车公用管理不规范,部分自备车报销单未注明接送人员及事由。问题的整改。

加强私车公用管理力度,制定、下发《关于印发〈扬中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私车公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扬金控﹝202213号),明确了适用范围、申请条件及审批程序、报销标准,规范自备车报销流程,提高私车公用管理能力。

15.关于工作开展中存在一定的本位主义现象,没有不折不扣落实惠企利企便企原则。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面,过于看重企业的运营质态、偏重征信措施的强化,导致部分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难以得到全面、有效解决。 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上级部门扶持企业政策,对有适销对路的产品、有稳定现金流、有健全财务会计核算、有正常纳税记录的企业加大扶持力度,重点扶持符合国家支持的行业。

二是重点支持扬中主导产业。截至9月末,新增“小微贷”93笔,其中扬中主导产业电气类66笔,占比71%;新增企业客户“微企易贷”10笔,其中扬中主导产业电气类5笔,占比50%

三是积极开展小微贷微企易贷业务,担保公司与紫金农商行、工行、南京银行、邮储银行4家银行签订“小微贷”合作协议,与中行、扬中农商行、南京银行3家银行签订“园区保”合作协议,让更多的企业获得金融支持。

16.关于部门间沟通协调不到位。财务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沟通不及时,造成部分转贷业务积压,转贷资金未能及时回款,客户结息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优化转贷业务流程,有大额转贷资金需求时,部门间加强事前沟通,将资金使用与转贷业务进行合理调配。业务部要重视事中管理,及时跟踪借款周期,加强与银行的信息沟通。加强事后管理,提高利息结算效率,财务部每月汇总反馈利息结算情况。每月末制作周转金欠息明细表,通知业务部经办人及时催收欠缴利息;每月末及时更新欠息明细并注明结息情况;对于长期拖欠本息客户除不定期电话催收、微信催收外并发送催缴函;

合计收回逾期借款本金1800万元,利息52.691万元。

17.关于业务操作不规范。部分担保业务未能足额收取担保费,且存在提前收取担保费现象。小额贷款业务存在贷款拆分”“一户多贷现象。未按规定及时足额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转贷业务超期限。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部分未足额收取担保费的担保企业发函催收。202058户超出降费优惠时限的担保客户发担保费催收函,限期补缴。目前已收回3笔担保费,共5.3万元。

二是自查自纠公司现有的拆分贷款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措施,争取贷款到期后按照信贷规范化流程整改到位;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202097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号)文件精神:小贷公司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金额已放宽至不高于小贷公司净资产的10%1000万元),对同一借款人及其关联方的贷款余额放宽至不高于小贷公司净资产的15%1500万元);今后的工作中将按照上级部门相关监管要求,规范业务经营,严控贷款规模,做好每一笔贷款的发放工作,提升服务水平。 

三是加大对逾期贷款的清收力度,降低按规定需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基数;按规定优先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针对逾期贷款“一户一策”,责任落实到人,每月向集团清收会汇报清收进度;将经营收益按规定优先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公司20221-8月份已计提贷款损失准备348万元。

四是加大逾期周转金催收力度,电话、上门、发函、联系合作银行配合催收等多方式催收。加强与合作银行沟通,对周转时间较长的转贷业务原则上不予周转。

18.关于党支部成员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相互批评时,工作建议多,实质批评少,未能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谈心谈话制度浮于表面、流于形式,谈话记录内容多为工作交流,存在蜻蜓点水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年度组织生活会,支部成员在相互批评时,少工作建议,多实质批评,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二是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编制印发《金控集团党支部谈心谈话制度》,变压力为动力,支部委员带头履行谈心谈话制度积极主动抓整改、促提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发展。

19.关于个别党员主动参加组织生活的意愿不强,积极性不高,发言准备不充分,撰写心得体会少,学习实效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科学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印发《2022年度金控集团党建工作要点》,不断丰富组织生活的活动内容和形式,有效开展主题党日、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党员参与积极性,鼓励党员撰写学习心得,有效落实党员争先创优实效性。

20.关于民主决策机制作用未能有效发挥。领导班子成员存在一亩三分地思想,对不直接分管的工作,发表意见不主动、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印发《中共扬中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规程》;集体决策时,专人记录集体决策过程,确保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达成统一意见后完成最终决策。 

21.关于银行存款购买理财产品任意性较大,无相关会议讨论记录或履行审批程序。问题的整改。

制定《理财产品管理办法》,集团及各子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理财产品管理办法》对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以提高资金收益。目前,《金控集团理财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正在走内部审批程序。

22.关于未建立健全人才招引、员工选拔任用方面的制度机

问题的整改。

重视集团人才招引和员工选拔任用工作,建立和执行好相关制度机制。转发扬中市人民政府《扬中市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和市经监局、编办《市属国有企业用工实操口径》;同时,规范执行相关人才招引和员工选拔任用制度。

23.关于对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缺乏有效激励机制,人才流失问题较为突出。集团自成立以来,辞职员工达10人,约占员工总数的30%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学习借鉴镇江地区成功可行案例,开展行之有效的激励尝试,扬中市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中长期激励跟投管理办法(试行)》。探索激励留人、待遇留人、事业留人的良性循环用人机制20228月集团9名同志入选扬中市“321工程培养对象,按要求兑现奖励,激发员工干事创业积极性。

24.关于未建立岗位轮换制度,员工专业技能知识相对缺乏,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仅5人,占员工总数的13%。员工普遍感觉到知识欠缺、本领恐慌,自我提升、比学赶超的氛围不浓、劲头不足。问题的整改。  

建立健全金控集团员工岗位轮换机制,鼓励员工申报职称和扬中市“321工程培养对象20228月集团9名同志入选;针对金控集团业务实际,编制印发了《金控集团青年员工(2022综合业务能力提升行动工作计划)》,正开展贷款调查技术、企业还贷能力分析、股权投资尽调流程、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常识、民法典相关知识培训与考核,不断营造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

25.关于干部员工担当作为精神未能充分、有效激发。未能结合各类高风险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切实解决干部员工的顾虑,集团上下全员风控法务意识较强,担当进取精神不足。问题的整改。

在全员风控前提下,结合各类高风险业务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金控集团容错纠错机制,人力资源部先后编制《金控集团“容错纠错”管理办法》和《金控集团“鼓励激励”管理办法》。有效激发干部员工担当作为精神,切实解决干部员工的顾虑,不断推动集团各项业务的深入开展。

26.关于压实整改责任不够有力,虽然制定了相关制度,但在担保代偿清收、反担保方式创新、保后、贷后、投后管理方面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巡察整改认识,党支部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针对提出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各部室、子公司责任到人,全程跟进,直至整改完毕。同时,专人全程跟进整改情况,力求高效、优质的完成整改工作。

二是梳理业务板块制度,建立制度台账,做到有监督有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截至20229月底,风控法务部收集、整理担保、小贷、融资租赁、股权投资等业务领域制度40余项,建立起制度台账,并根据制度台账对现已开展的业务进行回头看,检查制度落实情况。

三是完成集团金融资产跟踪管理汇编,切实做好保后、贷后、投后跟踪管理工作。风控法务部拟定了《扬中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并对担保、小贷等4大业务板块金融资产予以分类,加大对风险资产的监管力度,增加现场走访频次,做好项目风险防范工作。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集团党支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金控集团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落实主体责任,深化责任担当意识

一是持续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二是扎紧制度笼子,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内部管控机制,加强流程管控、风险防控、代偿追查的管理,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正确运用四种形态严格执纪问责。 

(二)全力抓好整改不放松,确保件件落到实处 

一是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全体员工坚定理想信念,打造过硬工作作风;二是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仍需深化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按照整改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上报。 

(三)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一是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杜绝问题重复发生;二是结合集团实际,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金控集团高质量发展上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1-88316066;邮政信箱扬中市春柳北路382号金控集团6人力资源部;电子邮箱yzjk_2016@163.com

  中共扬中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2022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