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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统战部党总支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21-05-08 14:42:00   浏览次数:2942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1116日至1211日,市委第巡察组对市委统战部党总支进行了巡察。202138日,巡察组向市委统战部支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委统战部支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3个方面922个问题,对照整改要求,细化制定整改任务;要求从领导干部改起,以上率下,全员参与,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政治自觉推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到位,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长效机制的建立,不断推动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

切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部机关研究制定了《市委统战部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312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细化整改任务,深入查摆问题全面开展整改落实工作。各科室积极主动认领相关问题,按要求制定31条整改措施,将每一个问题的整改责任都明确到人,明确整改期限,按序时进度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9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关于理论学习与统战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学习教育满足于照本宣科,不注重实效。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战工作的指示精神学习研究不够深入,未能结合扬中统战工作实际制定相关举措。党建基础理论不够熟悉,部分党员对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四个全面等应知应会内容不掌握。问题整改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在周办公会上强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战工作的指示精神的学习研究,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并邀请相关同志分享心得体会;二是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战工作重要指示精神,针对扬中统战工作实际,创新新时代统战工作新模式,构建扬中统“心联网”;三对部机关全体同志实施党建理论知识季度考核,通过考试检验理论学习的效果在第一季度的理论知识闭卷考核中,部机关人员平均成绩达到了80分。

关于“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党性教育不扎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深入,存在‘上热下冷’、整体不平衡的现象。”问整改

一是“三会一课”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继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基层党员冬训工作,通过系列专题学习,引导部机关党员干部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强党史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按照计划开展部机关全员党史学习,让党员干部全员充电、学党史,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

关于“基层统战力量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基层统战力量相对薄弱,各镇(街、区)统战委员多为兼职;基层业务培训指导开展较少,基层统战人员专业能力和工作精力不足,对统战数据掌握不够全面准确。”问题的整改

一是争取组织部门支持,加强基层统战工作人员配备,有条件的镇(街、区)配备专职统战干事,改善基层统战力量相对薄弱的现状,目前新坝镇配备了专职的统战委员和统战干事;二是强化基层统战委员的统战意识,提高基层统战人员专业能力。今年以来,征集了各镇(街、区)统战日活动计划,督促他们按计划开展统战日活动,扩大统战的宣传力度和影响范围;三是要求各镇(街、区)及时更新各自范围内的统战数据,更好地为统战对象提供服务和指导,充分发挥基层统战力量。

关于“宗教团体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不高。对下拨给宗教团体的专项经费监管不到位,存在一拨了之、不管不问的现象,未参照《镇江市市级宗教团体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结合扬中实际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我市两个宗教团体佛教协会和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学习掌握最新实施的《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和《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全面规范宗教团体的管理,包括组织管理、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等,加强自身建设。二是根据《镇江市市级宗教团体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的内容条款,结合扬中实际制定《扬中市宗教团体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暂行)》,规范该项资金的使用。三是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和《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关于实施财务审计方面的规定,年底将安排第三方对该项资金进行审计,并依法对审计结果进行运用。

关于工作责任意识不强。个别同志年度总结格式化,无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实效;个别同志对部门重点工作和自身分管工作不了解;个别材料存在造假嫌疑,《2018年市委统战部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中有2015年、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表述;2017年发文时间存在明显逻辑错误。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统战部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通过个人记实、季度考核、年终定级等方式,加强对科室人员工作的严格管理。同时要求相关人员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加深对部门重点工作和自身分管工作的了解,查漏补缺二是认真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部门、个人实际,实事求是地撰写相应的情况报告、总结等;三是进一步完善本单位《收发文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发文要求规范发文,做好发文登记。

关于“工作纪律遵守不够严格。少数人员纪律松散,不能严格遵守上下班纪律。”问题的整改

一是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认真抓好本单位工作纪律,带头严格执行上下班工作纪律;二是严格落实考勤制度,严肃工作纪律,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推动作风建设取得实效;三是与相关纪律松散的同志开展谈心谈话,做好谈话记录,进一步强化工作纪律,规范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工作时间的行为。

关于支付手续不完整。费用报销附件不全,部分培训费、自备车费用报销未附通知,部分租车费用未附租赁协议。”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按照财务报销规定,确保手续齐全;二是完善报销附件,在培训费和自备车费用等发票后面附通知,租车发票后附租赁协议。

关于“公务接待费列支不规范,部分发票不合规,抬头为‘客户’‘个人’‘扬中公办’。”问题的整改

按照扬办发20214号关于修订印发《扬中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和公务接待费的列支,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关于“专项补贴经费支付不规范。每年的清真饮食补贴未直接支付给补贴对象本人。”问题的整改

要求相关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规范专项补贴经费支付程序,督促各镇(街、区)认真做好清真饮食补贴发放工作,留存相关发放台账,确保发放到补贴对象本人。

关于“集体决策意识不强,个别大额资金支出未经集体决策。”问题的整改

一是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强化集体决策意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齐心协力;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完善各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在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坚持集体讨论、集体决定,会前集思广益,会上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会后自觉服从、坚决贯彻,切实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三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试行)》(扬纪发〔2016111号),大额支出交部办公会讨论决定,落实大额支出审批管理制度。

“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不到位,未结合部门特殊性建立健全慰问制度。慰问对象和范围较为广泛,慰问费支出不够规范,部分慰问无具体对象、事由。”问题的整改

一是广泛推行党务公开畅通党员知情渠道,提高党内生活的开放程度,推行党务信息公开化,实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推进党员知情权规范化。健全党员监督运行的建立沟通交流机制、党员参与决策监督机制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监督机制、落实和反馈机制;二是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监控权力运行过程切实保障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批评权、检举权、申诉权控告权等,加强党员对党内事务的了解和参与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党总支内部议事和决策规则、机制,促进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形成经常性监督的氛围;三用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使修订后的制度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结合部门特殊性,建立健全慰问制度,规范慰问费支出及相关手续。

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够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明朗,未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相关会议记录未见讨论表态过程。”问题的整改

是按照市委《关于实施“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健全重大事项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定制度,做到决策前听评估,决策中依法依规,决策后督查督办二是规范执行“三重一大” 集体决策制度,围绕管权、管人、管财、管物、管事等重要岗位和事项,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是加强了市委统战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学习,高度重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规范性和程序性进一步强化部机关全体同志的责任意识,深刻领会“三重一大”制度的内涵,增强提高红线意识、纪律意识。

关于“抓班子带队伍不够有力。存在人员老化、后备力量薄弱的问题,少数老同志有二线思维,工作积极性不高,劲头不足;分工不够合理,工作量分配不均。”问题的整改

一是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于312日召开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敞开心扉,相互批评单刀直入,一针见血,红了脸、出了汗,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二是强化部机关全体同志的思想教育。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形成班子共识,使得班子成员齐心协力,主动朝着目标努力工作。经常组织谈心谈话,要求负责同志做好谈话记录,充分发挥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三是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对每个班子成员的经历、特长、脾气性格等有充分的掌握后,对领导班子进行重新调整分工,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责,同时调整科室人员工作分工,分配工作、安排任务,做到发挥所长,合理分工。

关于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业务、轻党建。抓业务投入精力多,抓党建投入精力少,遇重大活动、重要工作时,党建工作往往让位于业务工作。”问题的整改

一是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抓好党建工作的重要性,细化“书记项目”方案,各分管领导结合各自分工深入开展工作调研,做到思想高度重视、工作常抓不懈,水平不断提二是结合“统战日”活动,依托开展新联会“传承革命精神,坚定红色初心,争当领跑先锋”主题活动“家风的传承”宣讲活动、民营经济“两个健康”示范引领工程主题活动等活动契机,将业务工作融入党史学习中,坚持把业务工作与党建结合起来。

关于“‘三会一课’质量不高。党员活动形式单一,多为‘读书看报’式;未结合统战工作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员活动。”问题的整

一是进一步健全“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完善党员教育制度,严格党员管理,用“三会一课”的落实促进各项工作的推进;二是通过看红色基地、读红色家书、讲红色故事、诵红色诗词、唱红色歌曲,在体验式、浸润式教育中实现“润物细无声”。用好“学习强国”江苏学习平台、“江苏移动课堂”“江苏先锋”“镇江先锋”“镇江发布”“扬中发布”“扬中统战”等新媒体平台,丰富党员活动形式,提高“三会一课”质量;结合统战工作特点,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统一战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丰富党员组织生活。今年以来,联合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党支部开展了“传承革命精神,坚定红色初心,争当领跑先锋”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参观新四军纪念馆、学习赵亚夫精神、体验创新创业实践,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爱党爱国爱家乡的共同意识。

关于“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开展批评谈希望多,一针见血谈问题少。”问题的整

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于2021312日组织本部党员领导干部召开了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多谈问题,切实达到“出出汗、排排毒”的效果。领导班子成员对照查摆出的问题,逐项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作出整改承诺。

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研究部署不足,年初未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未专题研究部署全年主体责任清单;‘两个责任’履责记实平台录入不规范,存在长期不更新、佐证图片少等问题;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全年主体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二是按照纪委要求,规范录入“两个责任”履责平台,添加佐证图片,督促部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三天一登录,五天一记实”的要求录入系统,及时更新内容;三是对谈心谈话制度进行了规范,及时掌握党员思想状况,做好谈心谈话记录。

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对分管领域风险漏洞未采取有效的预防监管措施。”问题的整改

一是年初召开市委统战部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部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统战部全面从严治党年度工作进行系统谋划和部署安排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明确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责任;二是强化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认真研究分管领域风险漏洞,制定相应预防监管措施要求班子成员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实时录入履责记实平台,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执行相关规定,带头落实主体责任,以履责留痕倒逼责任落实,强化责任担当。

关于“制度执行不到位。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束之高阁,未组织学习,未能强化制度的刚性执行。”问题的整改

组织部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按照制度刚性执行。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3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关于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对本单位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梳理排查不彻底,在2018年开展的廉政风险防控筑堤行动’中,风险点排查不全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紧紧围绕部机关行政工作职能和部门特点按照从上而下的原则,采取自己找、群众提、领导点、组织评等方法,认真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重点查找单位管人、管钱、管事的管理岗位风险点;二是审定岗位廉政风险点。将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按内容、表现形式、风险等级进行汇总,由领导班子层层审核,并以适当方式,广泛征求勤政廉政督查员、行风监督员、统战对象及其他方面代表的意见建议,最终确认岗位廉政风险点,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报市纪委审查;三是完善防控制度措施。围绕查找确定的各类廉政风险,制定和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务接待制度》等防控风险的相关规章制度;四是加强日常监管。通过定期自查和定期检查等手段,加强对各个岗位工作人员的履职行为、权力运行、制度落实过程的动态监控,对及时发现的问题,对相关人进行警示提醒、诫免纠错和责令整改,把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关于“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2019年机构改革后,未及时更新完善廉政风险点,对相关风险点未有效防控、果断处置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梳理、补充、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制度符合工作需要,逐步实现各项工作有制度依据,形成按制度办事的行为规范;二是及时更新完善部机关廉政风险点,对相关风险点有效防控、果断处置;三是加强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将执行制度的情况纳入到科室绩效考核之中。对不能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的责任人及分管领导进行告诫,必要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关于“未能严格对照三定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使命,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党外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足。党外代表人士在政府及工作部门、司法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培养选拔任用不多,在镇江市委统战部考核中连年失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对照“三定”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使命,重视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二是健全组织部门、统战部门协作机制,做好优秀党外代表人士的推荐培养,推进党外代表人士在政府和司法机关的选拔任用,认真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有关团体的选配工作;三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的教育培训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开展“四史”学习教育切实提高党外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水平巩固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组织基础。引导党外代表人士通过学习教育,不断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站稳政治立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同中国共产党同舟共济、风雨与共。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市委统战部支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统战事业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落实主体责任,深化责任担当意识

一是持续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好党风廉建设职责;二是扎紧制度笼子,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内部管控机制;三是强化监督制约,加强风险防控的管理,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正确运用“四种形态”严格执纪问责。 

(二)全力抓好整改不放松,确保件件落到实处 

一是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促进部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打造过硬工作作风;二是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仍需深化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按照整改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上报。 

(三)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一是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杜绝问题重复发生;二是结合部机关实际,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上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1−88323411

                         中共扬中市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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