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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18-09-25 17:33:00   浏览次数:17355

国庆将至,进一步严明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各项要求,现将我市今年查处的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扬中市油坊镇会龙村村委会违规用公款支付相关费用问题。20162月,油坊镇会龙村以三联单的形式报销了2015年因来人接待产生的24钓鱼费用,共计人民币39960元。会龙村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家财经法规,会龙村村委会副主任兼会计夏选法,对本村的违纪行为应负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会龙村党委书记薛恒记对该村的违纪行为应负领导责任,受到诫勉谈话问责处理

该案例反映出部分基层党组织政治意识薄弱,纪律观念缺失,侵害了集体利益,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近期中央纪委、市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切实引以为戒、吸取教训认真体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有关纪律要求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督查与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坚持抓早抓小,采取多种方式,严抓严管、做细做实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作风建设“三查一监督”工作要求,持续开展专项检查,深入整治四风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回潮。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围绕关键部位、重点领域、薄弱环节,通过专项查、突击察访、随机抽查等方式,进一步畅通节日期间监督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密切关注“四风”变异新动向,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持续释放越往后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化风成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