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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7期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15-04-22 09:51:00   浏览次数:3054
第 7 期
中共扬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扬中市监察局                       2015年4月22日
  市农委认真落实村级财务“双代理”制度  一是统一资金管理。在各镇(街、区)设立“村级财务结算中心”,经村(居)民代表会议委托,负责管理、核算所辖村(社区)的财务会计、出纳业务。各村(社区)只能设立1个银行基本账户,也可设立1个一般账户,资金收付事项全部由村级财务结算中心统一代理。二是严格结报程序。要求村级各项支出票据必须注明事由,由经办人取得有效原始凭证,经相关人员证明、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审核报销入账。按规定需加签或集体研究审批的支出票据,须履行相关手续。三是强化收支预算。督促镇(街、区)村级财务结算中心根据村(社区)年初上报的财务预算方案,设置预警,加强对村级财务收支的计划管理。四是狠抓制度落实。督促镇(街、区)村级财务结算中心认真落实《扬中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试行)》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履行会计监督职能。五是加强监督检查。要求镇(街、区)财经中心加大财务检查力度,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上报镇级党委、政府。(农委纪委)          市卫生系统“三个强化”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围绕药品采购结算、处方管理、工程招投标、医疗器械采购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先后建立了药事委员会管理议事制度与规程、处方点评与预警制度、财务内审互查制度、“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和廉政约谈等制度,从源头上堵塞廉政漏洞。二是强化教育引导。连续六年把3-4月份作为卫生系统廉政集中学习教育月,组织座谈讨论会,邀请市纪委、检察院和本系统纪检干部组建宣讲团,深入人医、中医院、乡镇医院巡回宣讲党风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剖析案例,有针对地开展提醒教育。举办“廉政主题书画摄影作品展”,坚持每两年开展一次“人民满意医生(护士)、窗口(科室)”评比表彰。组织100余名骨干医生和党员领导干部走进看守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成立行风与廉政建设督查工作小组,并聘请市纪委、市机关工委的领导,以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企业等社会各界人士充实到督查队伍,强化督查力量,增加督查频率。同时要求两家二级医院强化督查办职能,其他医疗与公共卫生单位明确组建督查员队伍,建立督查组织,上下联动。                  (卫生局纪委)
  市审计局三管齐下狠抓廉洁从审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廉政意识。组织全体审计人员观看廉政警示片,警醒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以“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为指导,加强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的金钱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筑牢思想防线,防微杜渐,在根源上防腐拒变,努力保持廉洁奉公的本色。二是廉政宣誓,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全体审计人员在局党组书记、局长杜成福同志的带领下,向党旗宣誓,充分认识肩负的重要责任,要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当做使命、压力和动力,正确运用手中的审计权力,扎扎实实为民做好事、办实事,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三是签订承诺书,强化自我约束。全体审计人员签订个人廉政承诺书,切实增强自律意识,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真正做到依法审计、廉洁审计、公正审计。                 (审计局纪检组)
  市环保局开展廉政约谈规范中介机构管理  一是严格规范收费。要求环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执行环评中介服务收费标准,不抬高环评费用超标准收费,不随意压低环评费用或采取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环评服务市场。二是严格时效管理。要求环保中介机构必须就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治理工程等向业主单位承诺服务完成时限,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工作时间,为项目业主提供高效服务。三是严格廉洁自律。严禁“吃、拿、卡、要”,决不允许“卡着审批吃环保,戴着红顶赚黑钱”,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环保局纪检组)
  工作简讯
  市公安局对该局七个户籍派出所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组通过听汇报、看台帐的方式,对工作进展进行了实地检查,重点围绕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执行情况及队伍现状和存在问题与各派出所主要领导进行了谈心谈话。市水农局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为主题,为全系统中层以上干部上党风廉政教育党课,提醒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做一个清正廉洁的“水农人”。市工业(集团)总公司开展“作风建设我参与 廉政格言我树立”主题活动,全体党员干部立足本职、联系实际、人人参与,共收集采纳有效格言警句20余条。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营造“崇廉、倡廉、促廉、思廉”的廉政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