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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旭: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扬中提供纪律保障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16-07-27 11:19:00   浏览次数:4351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聚焦监督执纪问责
  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扬中提供纪律保障
  ——中共扬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摘要)
 
  五年来的工作回顾
  一、着力打造“强责工程”,扎实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实施项目化分解。协助市委出台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建立党委集体、党委班子成员和纪委三个层面“957”的纲目化责任体系。开列责任清单,针对六类责任主体,进一步明晰责任内容、完成时限,压实工作责任。在《扬中日报》开设“书记谈责任”专栏,印发制度汇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知责明责。实施过程化管理。每年年初,组织签订《主体责任书》和《监督责任书》,通过签字背书层层传导压力。建立部门自查、重点抽查、半年检查、专项巡察和年底考核“四查一考”的工作机制,完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和市纪委约谈等配套制度,推动履职尽责。实施严要求问责。严格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在开展常规问责的基础上,重点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蔓延的单位实施“一案双查”。五年来,共对31名领导干部和6个领导班子进行问责,失责必问已成常态。
  二、加强教育监督管理,引导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认真贯彻惩防体系五年工作规划,打造涵盖市、镇(街、区)和市级机关部门“两级三层”的惩防体系。强化廉政宣传教育。先后开展“学党章、讲党性、守纪律”和“守纪律、讲规矩、敢担当”主题教育活动,召开专题研讨会和知识竞赛,拍摄并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失守的防线》警示教育片,举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宣讲120余场次。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围绕财务管理、人事任免、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在全市筛选出重要权力节点408个,出台监控措施2000余条,构建“机制+科技”的防控模式。开展“制度落实推进年”主题活动,扎紧扎密制度笼子。强化作风效能督查。建立纪委高位监督、部门各负其责的大督查机制,组建党风政风监督员队伍,打造政风行风热线“广播、电视、网络”三平台联动的直播模式。五年来,全市共组织各类督查、暗访300余批次,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19个,作风效能问题200余个,给予党政纪处分33人,问责200余人,通报批评100余人。
  三、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共接收群众来信来访1030件次,按期办结率100%,市纪委荣获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全市共立案363件,同比上升40.7%,其中自办案件174件,万元以上案件79件,涉及乡科级领导干部25人,移送司法机关16人,挽回经济损失2300余万元,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形成有力震慑。
  规范工作流程。建立问题线索库,严格按照线索处置“五类标准”,全程留痕式跟踪管理。先后制定问题线索集体排查评估办法、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案件主办人制度、问题线索和问责案件月报制度、行政执法部门问题线索报送规定,案件质量连续多年保持镇江辖市区第一。在苏南地区率先成立县级纪委办案中心,有力地服务和保障了执纪审查工作。注重抓早抓小。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建立信访举报“四大平台”,创新“三书两谈一会”信访监督制度。五年来,共开展提醒谈话169人次,函询31人次,诫勉谈话28人次,起到红脸出汗的效果;警告、严重警告等轻处分占全部党纪处分的70%以上。凝聚反腐合力。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建立完善与检察院、审计局等单位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共同协作查处案件,及时做好纪法衔接,做到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全市反腐败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
  四、注重抓基层打基础,强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围绕组织建设,在全国率先实现村级纪委全覆盖,明确村纪委8项职责、6项权限,延伸党内监督触角,形成了村纪委、村监委会双重监督机制。
  围绕财权监督,连续四年对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开展委托审计,在全省率先推行村级账务、资金“双代理”制度,通过既管账又管钱,加强源头预防。
  围绕事权监督,创新“四议三公开两监督”工作法,保障群众的民主权利,提高基层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水平。
  围绕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在全省率先实现镇级公共资源交易站全覆盖,将镇、村两级一定数额以上的公共资源交易纳入统一监管,《党的生活(反腐倡廉版)》进行深度报道。
  围绕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快查快结,先后查处了八桥镇万福村、开发区兴隆社区、三茅街道大众村等一系列有影响的窝案串案,进行点名道姓通报,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基层群众的广泛好评。
  五、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打造过硬队伍
  转职能,集中精力抓主业。率先在镇江纪检监察系统完成三转职能,集中精力抓主业。率先在镇江纪检监察系统完成三轮机构调整,保持内设机构数、领导职数不变的同时,纪检监察室由1个增加到3个,直接从事执纪监督的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占比分别达到70%和74.3%。
  转方式,紧扣重点强监督。在督查推进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项目过程中,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督查机制,履行监督职责,对职能部门的履责情况进行再监督,有力保障各项重大决策落到实处。
  转作风,严以律己树形象。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抓好中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五年来,多人次受到镇江市级以上表彰,市纪委荣获全省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健全内部监督机制,针对重要权力节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防“灯下黑”。
  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上级纪委和市委的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推动体制机制改革,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全面完成 “十三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扬中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严明纪律规矩,在维护党纪上有新的成效
  要从学习党章入手,加强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尊崇、认真学习,做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的表率。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发挥行政监察工作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扬中“十三五”规划和市党代会提出的“五项工程”,加大效能考核、问责追究和通报曝光力度,扎实开展整庸治懒行动,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等乱作为、不作为问题,认真贯彻鼓励干事创业担当责任豁免办法,在全市营造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的良好氛围,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增强担当意识,在责任落实上有新的进展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化思想认识,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围绕“两级三层”的责任体系,分类制定责任书,细化责任清单,开展清单联系点工作,实现项目化全覆盖。及时开展谈话提醒,认真听取下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汇报,推动管党治党的要求向基层延伸。各级纪检组织要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在督促各地各部门定期自查的基础上,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积极推动党委巡察工作,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履责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问题,严肃追究责任,坚持“一案双查”,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三、深化正风肃纪,在改进作风上有新的气象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力度常抓不懈,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要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大督查机制,在日常督查的基础上,紧盯年节假期,管住重要环节,注重以上率下。坚决查处公款送礼、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借婚丧嫁娶、工作调动、升学乔迁之机敛财收礼的行为。对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从重处理,越往后执纪越严。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联系服务群众等制度,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及时发现和解决“四风”方面深层次问题。引导党员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挖掘我市廉洁文化资源,从家风抓起,汲取家规家风、乡规民约中的精华,培育家风传承教育基地、江洲清风廉政教育示范基地,倡导清廉勤俭、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以良好的家风促进党风社风的持续好转。
  四、坚持违纪必究,在惩治腐败上有新的举措
  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必须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注重协调配合,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完善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问题线索和执纪审查情况的制度,积极探索提级审查和指定审查。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正确处理“树木”与“森林”的关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快查快结。善于挖掘问题线索,严格执行线索处置 “五类标准”,加强对问题线索的集体排查、集中管理和分类处置。推进执纪审查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改进案件监督管理。发挥案件治本功效,完善查纠一体化机制,针对执纪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开展警示教育、专项治理,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五、加强改革创新,在监督实效上有新的提升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扬中实际,稳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和管理,按照派驻监督全覆盖的要求,进一步调整机构,配强班子,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履职考核,提升派驻监督的效能。认真学习贯彻党内法规条例,结合实际制定配套制度,围绕财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人事任免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创新监督机制,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笼子。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的现象,坚决纠正、严肃问责、公开通报。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强化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的有效监管,做到权力在阳光下操作、资金在网络上监管、风险在流程内控制、资源在市场中配置。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坚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拧紧政商交往的“安全阀”。
  六、注重固本强基,在维护民利上有新的作为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苍蝇式”腐败直接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群众深恶痛绝。要进一步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加强与信访、民政、国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充分运用信访、审计等监督渠道,及时查纠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重点查处和纠正农村“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领域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发挥村纪委、村监委会的双重监督职能,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完善对村级财权和事权的全流程监管机制,为农村改革发展、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七、发扬严实作风,在自身建设上有新的突破
  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重视思想建设,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做遵规守纪的示范者、引领者。加强组织建设,严格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提名考察办法,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加强能力建设,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深入实施“青蓝工程”、举办“江洲清风”讲堂,不断提升监督执纪的业务水平。强化作风建设,重点围绕问题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涉案款物管理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加强“八小时外”的管理,严格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言行。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乱作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对不作为、不善为的,要批评教育、组织调整,绝不护短,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