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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紧盯“三资”监管领域 让“微腐败”无处藏身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17-06-06 16:36:00   浏览次数:3596
  近年来,扬中市纪委准确把握和灵活运用“四种形态”, 着力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效保障“三资”监管各项制度有力执行,切实增强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连续多年位居镇江前列。
  一是坚持动真碰硬,“手术式”去“病灶”。针对“三资”领域腐败案件牵涉人员较多的特点,审查方式从“就事论事”向“深挖细查”转变。如在查处经开区兴隆社区套取专项资金案件过程中,注重挖窝带串,一案查处14名党员干部。2013年以来,共对24人实施党内警告、严重警告等轻处分;对10人实施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重处分,其中移送司法机关7人。
  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倒查式”排“余毒”。对“三资”监管过程中存在的失责情形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倒逼责任落实。如在查处三茅街道大众村党委委员、会计合谋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案件过程中,对分工定村和分管拆迁工作的镇领导实施问责和通报,起到了较强的警示教育作用。2013年以来,共有8名科级以上领导干因履行“三资”监管责任不力被问责。
  三是注重抓早抓小,“隔离式”防“中毒”。一方面,督促市农委等单位履行业务主管部门职能,通过季度调片抽查、组织财会人员培训等方式,加强对镇财经中心的督查指导;另一方面,督促各镇(街区)落实“三资”监管主体责任,推动镇财经中心把牢每笔财务收支的审核关。2013年以来,共开展提醒谈话41人次,函询6人次,诫勉谈话10人次。(京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