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党风政风 » 正文

市教育局“三查一审”力保作风建设新常态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16-11-21 16:02:00   浏览次数:3608
  市教育局结合系统实际,聚焦关键节点,大力推进基层单位自查自纠,牵头开展交叉互查,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并引进“第三方”评审机制,大力营造作风建设新常态。
  一是强化自查固根本。明确“三个第一时间”要求,各基层单位须第一时间建立好一个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拟定一份自查工作实施方案,组建一支自查工作队伍,将自查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须第一时间排定自查清单,逐一整改,逐一“销号”,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切实推进整改工作、优化工作举措,健全制度、务求实效。须第一时间高密度、高频率组织领导干部、自查人员结合单位实际集中学习党纪条规、形势政策、制度文件,切实提升自查水平。自查中,各单位已主动上报问题14项,即知即改13项,1项正按自定时限有序有效整改,针对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均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以保长效。
  二是交叉互查同提升。结合作风建设的主要内容组建八个专项督查小组,各小组在基层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统筹抽调基层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组成专项互查小组,制定互查方案,适时开展基层单位间交叉互查活动。截至目前,先后组织21家单位“一把手”或分管同志开展了三次互查。互查中,各单位真诚指出对方问题,主动学习对方经验,互帮互学,共同提升,两项操作性强、见效快的成功举措即将在全系统广泛推广。
  三是专项督查促规范。“三查一审”工作实施以来,各专项督查组已开展督查7批次。督查中,针对无问题反映的进行随机抽查、验证,有问题的督促按照时限整改到位,并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针对各类信访、舆情以及信访监督员和行风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开展专项督查。通过电话督办、现场督办、会议督办等方式确保基层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局统一要求,并将各类建议、指导送到基层,确保依规办学、依规从教、依规管理。
  四是综合评审保实效。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坚持“作风怎样,别人说了算”。由各专项督查小组牵头分层分类邀请各级领导、专家适时开展专项评审工作。一是分类邀请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纪委、财政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等部门的相关领导及专业人员,深入基层单位开展专项评审工作二是主动邀请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教育系统行风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代表深入基层单位巡察、调研、指导教育工作,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三是邀请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专家把脉问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