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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国土局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15-12-01 10:36:00   浏览次数:3538
  一是加强党组主体责任。局党组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局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是分管范围内的主要责任人,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专题报告制度,第一责任人定期汇报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上级纪委专题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二是落实纪检组监督责任。纪检组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聚焦中心任务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纪检监察室定期对各科室及个人的本职工作完成情况开展检查督办,对工作措施不力、影响全局工作开展的,要求迅速整改并跟踪督办,促进工作落实;三是强化大局意识。局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制定实施办法,局党组与班子成员、科室(所)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列为各科室、国土所(分局)年度目标考核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