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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着力构建价格认定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新机制

发布者:管理员 时间:2018-10-29 10:12:00

为规范价格认定行为,有效防范价格认定廉政风险,市物价局坚持“创新思路、科学管理、注重预防、务求实效”的工作理念,围绕价格认定运行“前、中、后”三个环节,抓教育促自律,定制度严管理,强监督树形象,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廉政防范体系建设,形成覆盖价格认定各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新机制。

一是围绕新机制,确定新目标。通过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动落实价格认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规范价格认定权力运行,努力实现不能腐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二是围绕前中后,排查风险点。围绕规范权力运行,通过个人找、领导提、集体评和组织审等形式,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内外结合,比照流程图上的每个环节,从协助受理、现场查验、市场调查、价格测算等程序上,逐一排查各个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深入分析存在的原因。

三是针对风险点,制定整改措施。为夯实价格认定廉政建设“堤坝”,在镇江市范围内率先制定了《扬中市价格认定廉政风险防范规定》。《规定》以《价格法》、《价格认定规定》、《价格认定行为规范》为依据,确立了严谨受理、依规认定、主协办配合、内部审核、集体审议、终审签发、主动回避、区别接触、干预记录、廉政监督共10项廉政风险防范制度,并针对价格认定工作人员履责提出了8条纪律性规定,切实把风险防控的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到每一起案件、每一道环节、每一个程序、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身上。(王玲玲)